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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权利约束燃气改管经营者

发布日期:2022/4/1 7:53:16    作者:海淀区燃气公司    来源:官网

   两会首次提出业主权利约束燃气改管经营者

  百姓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、水电燃气,如何保障百姓日常生活的有序、安定?日前,国务院通过了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。12日,市燃气总公司在全市设立10个点,大规模宣传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。

业主权利约束燃气改管经营者

  首提“业主专有部分燃气设施”

  《条例》第十九条:“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、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,承担运行、维护、抢修和更新燃气改造、燃气改管的责任。”而对“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”的燃气设施,管道燃气经营者不承担运行、维护、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。

  燃气调价应征求用户意见

  《条例》明确了:燃气经营者不得有拒绝供气、擅自停气等行为。燃气销售价格,应当根据购气成本、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,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、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
  《条例》从经营者和使用者两方面都做了约束,既明确了燃气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,也对燃气使用者提出了要求,不能随意改动燃气设施如燃气改造、燃气改管,对于专有部门要承担维护更新改造的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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